第101屆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 現將第101屆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以下簡稱廣交會)進口展區招展事宜通告如下:
一、展期安排(北京時間)
籌展時間:2007年4月10日—14日
展覽時間:2007年4月15日—20日
撤展時間:2007年4月20日18:00—21日23:00。
二、展區地點
中國廣州市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琶洲展館(中國廣州市閱江中路380號)21.2展廳
三、展覽面積
淨展覽面積5500平方米(毛展覽面積10400平方米)。
四、參展展品
按產品類別設定9個產品區:機械設備、電子資訊及家電、高新技術、五金工具、建材及廚衛設備、日用消費品、裝飾品及禮品、珠寶首飾、食品及農產品。
五、展位價格
展位按光地和標準展位兩類形式出租,光地展位價格為3000元人民幣/平方米,標準展位(9平方米,含標準展具配置)價格為30000元人民幣。
鑒於本屆為廣交會首次增加進口功能,為支持境外企業參展,進口展區的展位價格按免費和7.5折兩種標準對境外參展商給予優惠,具體為:
1、對聯合國公佈的最不發達國家(具體名單見附件1)的參展商,給予免收展位費的優惠。
2、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參展商按定價7.5折優惠,即光地價格為2250元人民幣/平方米,標準展位(9平方米,含標準展具配置)價格為22500元人民幣。
六、參展申請
(一)申請條件
凡符合《參展條款》的境外企業,均可申請參展。
(二)申請方式
企業可以直接向外貿中心報名參展,也可以通過外貿中心委託的招展代理參展。
(三)代理機構標準和安排原則
符合下列條件的機構,可向外貿中心申請作為第101屆廣交會進口展區招展代理:
1、在本地區本行業有經驗、有影響、有信譽以及有一定招展能力的中國大陸地區以外的工商機構或展覽公司。
2、在本行業有經驗、有影響、有信譽以及有一定招展能力的中國大陸地區內的商協會或大型企業。
3、某一地區或某一行業一般不超過一個代理。招展代理一律限於一級代理,不得以任何方式轉包代理。
4、每家代理招展機構負責代理招展的展位元規模原則上至少為淨展覽面積500平方米以上。
為避免交叉,外貿中心將根據各代理機構招展的能力,合理劃分各自招展市場和商品範圍。進口展區的委託代理招展期限僅限於第101屆。今後的代理合作,將視本屆代理品質以及廣交會進口展區以後的相關安排情況,在同等代理條件下優先考慮。
(四)招展時間
參展報名申請的截止時間為2007月2月10日;外貿中心收到申請後,於2007年2月15日前發出展位確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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